東北特鋼債券“連環(huán)違約” 投資人要求不逃廢債

  6月7日,東北特鋼集團發(fā)布公告,其于6月6日到期的“2014年度第一期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PPN)”未能按期足額償付本息,構成實質違約。

  雖然東北特鋼已經更換新的領導班子,但連續(xù)的債務壓頂讓公司困局難解。

  5月份,部分債券持有人分別召開會議,通過要求東北特鋼落實償債資金乃至提前償付本息、書面承諾不進行債轉股不逃廢債保證債券按本息兌付、增加擔保等議案,但東北特鋼能夠做出的承諾仍然有限。

  從3月28日公司首次爆發(fā)違約至今,東北特鋼集團仍未拿出償債方案,債務問題仍然待解。

  連環(huán)違約

  東北特鋼公告顯示,6月6日到期“2014年度第一期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14東特鋼PPN001)未能按期足額償付本息,構成實質違約,相關資料顯示,該支債券發(fā)行總額3億元,期限兩年,債券利率為8.2%。

  自今年3月份以來,東北特鋼五起債券融資“連環(huán)”違約。3月28日,東北特鋼發(fā)布公告稱,截至到期兌付日日終,公司未能按照約定籌措足額償債資金,8億元短融債“15東特鋼CP001”不能按期足額償付,構成實質性違約。

  事實上,東北特鋼連環(huán)違約事件的“開場”顯得頗為戲劇化。3月18日,東北特鋼發(fā)布公告,表示公司將如期償還到期債務,3月24日,東北特鋼董事長楊華突然自殺身亡,三天后,“15東特鋼CP001”宣布構成實質性違約,而東北特鋼集團也成為首家實質債務違約的地方國企。

  東北特鋼3月28日發(fā)布的公告稱,“公司面臨較大的流動性壓力,且公司董事長楊華先生于3月24日意外身亡,對企業(yè)生產經營和資金周轉帶來不確定的負面影響。”

  違約事件的持續(xù)發(fā)酵讓東北特鋼陷入到更大的困境中,在第一筆債務違約之后,撫順特鋼在上海清算所公告稱,遠東國際租賃與平安國際融資租賃日前向上海的法院提起訴訟,申請對東北特鋼所持撫順特鋼近5.015億股股票進行凍結,凍結期限為3年。這些股票占東北特鋼集團所持撫順特鋼股票總數(shù)的100%。

  屋漏偏逢連夜雨,隨后在4月5日、4月12日、4月27日,東北特鋼“15東特鋼SCP001”(10億元)、“13東特鋼MTN2”(8億元)、“15東特鋼CP002”(7億元)相繼出現(xiàn)違約,加上此次共五次違約,涉及違約的債務總額已經達36億元左右。

  債務的密集到期無疑給東北特鋼的債務償還帶來巨大壓力,事實上,隨著新的經濟周期的到來,過剩行業(yè)面臨經營困境的例子已不罕見。在鋼鐵行業(yè),“世界500強”渤鋼集團因涉?zhèn)哌_1920億元,于今年3月進入債務重組階段;而東北特鋼多年以來一直未停止產能的擴張與生產線的升級改造,截至去年6月,東北特鋼北滿基地、撫順基地、大連基地尚在進行中的投資規(guī)劃項目達六項,總投資額216.22億元。

  償付問題難解

  雖然在東北特鋼爆發(fā)違約事件之初,一些機構投資者仍然判斷,東北特鋼“15東特鋼CP001”的違約主要是受突然發(fā)生的“偶然事件”影響,而其真的違約的可能比較小,在企業(yè)現(xiàn)金流和利潤維持正向的情況下,出現(xiàn)楊華事件的意外,只會讓該債“延期支付”,但并非真正的違約。

  不過,在歷經兩個月的連環(huán)違約之后,事件恐怕難以樂觀。4月19日,東北特鋼發(fā)布消息,任命董事為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在投資人與東北特鋼進行多次溝通之后,償債方案尚未出爐。

  在《關于對東北特殊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資券第二次持有人會議決議的答復公告》中,東北特鋼如此回應債券持有人立即償付本息的要求:“發(fā)行人對于債券持有人的該議案主張表示理解,但目前以發(fā)行人自身力量立即償付本息及支付違約金存在困難,我們將在違約債券整體解決方案形成后,統(tǒng)籌解決違約債券本息兌付問題?!?/p>

  5月份,本金尚未到期的“13東特鋼MTN1”、“13東特鋼MTN2”持有人分別召開會議,通過要求東北特鋼落實償債資金乃至提前償付本息、書面承諾不進行債轉股不逃廢債保證債券按本息兌付、增加擔保等議案。

  對于承諾不進行債轉股、不逃廢債務東北特鋼表示同意,而對于追加擔保等要求,東北特鋼則表示其擁有的機械設備和上市公司股權等財產處于受限狀態(tài),因而“暫時無法提供追加擔保措施?!?/p>

  申萬宏源證券近日一份研報中指出,“債轉股更多的是針對銀行貸款或私募性質的債權,而非直接公眾債權。此外,人民日報在《開局首季問大勢》一文中明確反對用債轉股等方式來降低企業(yè)杠桿的做法,也預示著在債轉股將不會成為違約企業(yè)脫困的主流做法??偠灾覀冋J為國企信仰打破這一過程并不可逆,而在違約處置的過程中,行政因素的影響將越來越弱,而市場化因素的影響將不斷強化?!?/p>

  平安證券固定收益部研究主管石磊認為,針對此類國企違約,一般很難清償處理,“并購重組式的方法都很困難。一般民企就比較簡單,之前幾個案例都是這樣的,所以一旦違約之后,反而是比較麻煩的事情?!?/p>

  與此同時,截至2015年6月底,東北特鋼從國內各家銀行獲得的綜合授信額度185.60億元,尚未使用額度僅剩11.50億元,而其總債務余額高達400億元,這意味著東北特鋼通過借新還舊手段償債的空間微乎其微。“對于(東北特鋼)后續(xù)的演化結果,債務最終否得到清償,就像雨潤一樣,到期時還了一部分,最終也將拖欠的部分還掉了,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地方政府的協(xié)調能力。”一位評級機構企業(yè)評級總監(jiān)說。